吴宗国《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制度研究》绪论笔记稿

Basic definition of 官僚政治

  • Origin: Max Weber 官僚政治 官僚制 Bureaucracy:法律规章,职业分工,权力分层,专职化,人事考核任免,薪俸
  • Elements: 政治体制与官僚机构(本书主要讨论),官僚机构运行机制,官僚(本书部分讨论)

Dynastic changes

  • 战国作为起源:郡县,客卿。摆脱贵族政治 – 官僚制度是贵族政治的对立面
  • 秦:军功爵。皇帝 – 决策,行政,军权,财权,司法权。文书与法规系统。问题 – 中央无力对全国实行直接有效的控制,于是秦以后重新部分引入分封是对这个问题的反思。
  • 汉:
    • 中朝官(侍中、常侍、给事中)与尚书承担皇帝秘书协助处理事务 – 中央行政系统的结构开始形成。尚书功能:集议、谏诤、劾奏。尚书的分工:吏曹(选举,斋祀),民曹(缮治,功作,盐铁),二千石曹(辞讼),客曹(外国四夷),三公曹(岁尽课州郡事)
    • 设立门下、中书于禁中,协助皇帝处理尚书奏请。成为协助决策机构。
    • 户籍、乡里、防止土地兼并的地方政策。
    • 中央与地方的中介层:刺史作为中央对地方的监察与管理。
  • 汉晋:政务 – 门阀。事务 – 寒门。
  • 北朝:
    • 军功吏治取向。官僚考选、考课、学校、法律制度的发展。
    • 均田制,三长制恢复国家控制农民和编户齐民。
  • 隋(三省作为外朝职能确立):
    • 将侍御、皇家事务机构归入殿中省与寺监,将禁中秘书咨询机构移出禁中。外朝彻底与皇家事务分离。
    • 南北朝时尚书省分为上、下省,此时上省转入门下、中书、政事堂。尚书下省的行政权使之后尚书省成为职能化机构。
    • 属于地方的胥吏系统。
    • 选举:从军功到才学的科举制。
  • 唐:
    • 系统建立后世官僚制度的基本架构:知政事的决策群体(宰相),政府机构按职能分工(使职、临时差遣顺应要解决大量新问题而大量出现,并且有些「以为永制」),政务处理程式化,四等官制确立(长官、通判、判官、主典),吏系统建立。、
    • 三省职能逐步向政事堂集中 – 宰相集权。
    • 知政事官在政事堂决策的制度化,皇帝成为批准颁行的最后的程序。
    • 御史台监察范围:中央官员,地方官员,礼仪,尚书各部,司农寺,太府寺。
    • 两税法按土地、户等(而不是人丁)征税防止土地兼并。后期仍然按照财产和人丁定户等。政府开始协调自耕农,佃客,地主、国家的关系。而不只是防止土地兼并。
    • 中央与地方的中介层:采访处置使代表中央处理、监察地方事务(作为地方与中央中间的中介)。劝农使,转运使等财政使职涉及地方事务。安史之乱之后的两个系统:节度观察使(由采访处置使发展而来),盐铁、转运使(巡院)。
    • 选举:考试 – 铨选(身,言,书,判)。文学、吏治之争后吏治被重视,于是「不历州县不拟台省」。
  • 宋:
    • 军政(枢密院)、行政(中书门下)、财政(三司)分离。
    • 宰相为行政首脑,枢密使副使为决策群体。宰执包括平章政事,参知政事,枢密使、副,人员比唐后期的宰相扩大。
    • 对唐以来使职(政务、事务机关)进行系统化。
    • 王安石青苗法,方田均税法
    • 中央与地方的中介层 – 路:路数量少,辖区大,成为元代行省先河。路没有统一机构,四监司各司其职。
    • 选举:进士出身不需再考试(唐代铨选)直接授官
  • 元:中央与地方的中介层 – 行省制度。
  • 明:
    • 中央决策群体扩大。行政权增大。拆分中书职能分于六部。
    • 政务处理高度程式化。
    • 两套监察体系:中央 – 科、道。地方 – 监察御史、按察司,巡抚与巡按并存。
    • 张居正丈量土地。
    • 中央与地方的中介层 – 省分为三司。临时设立督抚总揽三司职能用于应变。
  • 清:地方管理的建设 – 由巡抚完成地方化,统一军政。师爷和豪绅影响下的地方政治。

小节

  • 官僚制度的发展历程
  • 中央政治体制的演变
  •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
  • 官僚构成与用人体制
  • 政治体制的演进和调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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